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七日电(记者周兆军)中国教育部和财政部今天下午联合宣布,从今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据测算,“十一五”期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两千一百多亿元。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介绍说,中国政府将从四个方面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首先,免除学杂费的资金是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西部地区为八比二,中部地区为六比四,东部地区除了上海、北京、天津三个直辖市之外,根据各省的财力状况逐省确定分摊比例。
其次,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还要同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以保障学校更好地运转。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公用经费补助,地方财政也要按比例分摊。
第三,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的长效机制。过去实施的两期危房改造工程带有一定的临时性、救急性、短期性,为了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的安全,要使校舍维修有稳定的、制度性的资金保障来源。
第四,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保障机制。中央财政对于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补助,各地也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能够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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