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邱伟)今天上午,位于亚运村北某小区紫绶园保安闫品三杀害业主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随着闫品三的供述,发生在去年6月29日那个血腥的夜晚再现在法庭上,人们第一次了解到被害业主在死前曾与凶手殊死搏斗。
“你多大了?”法官开庭后问。“18岁。”闫品三的这个回答让人吃了一惊,闫品三当庭说他的出生日期是1988年10月23日,按照这个时间,案发时闫品三尚未成年,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而闫品三的户籍上载明他是1986年出生,案发时已经19岁了。
法庭上,闫品三承认全部指控。他说自己做小区保安,每月工资1100元,案发时因为欠钱想到盗窃。去年6月29日凌晨,他从物业楼的大门进入了小区,踹断了小区的围栏,然后利用空调室外机爬上了13号楼二层的一间居室。“那间房子没关窗,也没有护栏。”闫品三从厨房爬入房中,摸进了主卧室翻东西,男女主人这时熟睡在床上。闫品三没翻到东西,又溜进厨房,拿了一把切西瓜用的单刃刀。
不甘心空手而归的闫品三持刀返回了主卧室继续翻东西。“这时被害人醒了,她喊了一嗓子。我在激动的情况下,就扎了她。”根据闫品三的供述,惊醒的男女主人和闫品三展开了殊死的搏斗,三人撕打出了卧室。但因为赤手空拳,男女主人胸、背部各挨了10余刀,最终倒在了卧室外的走廊里。被害人在临死前,还在闫品三的大腿上咬了一口。事后多名邻居作证说,当晚听到了207房内有砸东西声、打斗声和女子的哭声,声音大概持续了一分钟左右。
杀死了两人,闫品三并没有仓皇逃跑,他又在屋中翻动了一遍,最后找到了100元钱和一部手机。接着闫品三在卧室中泼了水,“我想把屋里的血冲一下”。闫品三跑回住处时,已是凌晨3点多钟。当天下午,闫品三又跑回小区查看情况,此时警方已将现场封锁。他向保安公司的同事张添君讲自己杀了人,张添君为他提供了财物帮助他逃匿。
“除了年龄以外,我对起诉指控没有意见。”闫品三在法庭上说他2003年从内蒙古家乡出来打工后,为找工作改动了身份证上的年龄。“我被抓后看了法律书,知道要如实供述年龄。”辩护律师当庭提供了闫品三出生的原始档案,证明闫品三出生是在1988年。同时辩方还当庭请来了闫品三的父母亲属以及当时的接生人就此出庭作证。截至记者发稿时,质证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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