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25日)获悉,广东省国资委近日向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国资委(财政局、经贸局)及省属企业下发了《关于调查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的通知》,对各市国资委(财政局、经贸局)监管国有企业和省属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查。
通知要求对2004年~2006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情况、与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比分析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包括企业全部职工和各类人员(分管理与技术人员、工人)的人均工资、增长情况,近3年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的职工人数及比例;职工工资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对比情况,实发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职工人数及比例;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职工人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数及比例,是否存在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一般工资标准的情况。(记者何雪峰)
(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