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4日电(记者刘声)工资拿多少,职工也要有发言权。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最新决定,全面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从2008年到2012年,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全国各类企业。
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全总书记处书记张秋俭今天透露,国家将全面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实施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保证职工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步增长。
据介绍,全国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到2006年,全国签订集体合同86.2万份,覆盖企事业单位153.8万个,覆盖职工11245.5万人,分别比2005年增长14.3%、11.6%和8.3%。截至目前,全国企业集体合同覆盖职工49%;到2008年,集体合同制度要覆盖企业职工60%以上。
针对“有些企业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在认识方面不完全一致,不是特别愿意坐下来和工会就职工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协商”的问题,张秋俭认为,实现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任务还比较艰巨,尤其在一些民营、外商投资企业,各级工会组织还将加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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