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况
大年初一烟花点着小区草坪 停车位上的宝马车被烧得爆漆
法院认定-- 宝马被“烧伤”物业要赔偿
判决理由:停车场地存在安全隐患被告未充分注意到 故应负全部的赔偿责任
本报讯(记者 李奎)大年初一,燃放的烟花点着了小区内的草坪,张女士停在小区停车位里的宝马轿车被烧得爆了漆。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市一中院判决物业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修车费用及其他损失共1.8万余元。
2006年1月,家住昌平区某小区的张女士向物业公司交了一年的管理费1600元,签订了停车位租赁合同,约定在小区停放一辆宝马轿车。
同年1月29日晚上,从小区外落入的烟花点着了小区草坪,导致宝马轿车被烧。张女士看到爱车时,宝马轿车的外观已严重受损。张女士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辆损失费1.5万余元及误工损失费近3000元。
庭审中物业公司辩称,事发在春节期间,而小区处在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而且事发后,物业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扑救,并及时向110报警,已履行了应尽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停车位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遵守。
本案中,由于物业公司未能充分注意到停车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导致张女士停放的宝马车受到毁损,物业公司对此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楠告诉记者,车辆如果在小区毁损或丢失,能否从物业公司获得赔偿,要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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