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5月26日电(记者 王立芳)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抑制医药费用不良增长,广西卫生部门日前出台管理办法,给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上了道“紧箍咒”。
新出台的《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定期公布参合农民住院费用,由社会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乡、县、县以上医疗机构应按要求使用《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达98%、95%和90%以上,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有2100多种,基本满足参合农民看病要求;同时,定点医疗机构还要有便民、惠民措施,在自身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为参合农民制订相关优惠政策。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广西卫生部门正在起草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网上招标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招投标、采购、配送和质量监管工作,确保农民使用到质优、价格适合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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