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晚7点40分左右,贵阳市民李女士致电本报百姓新闻网6757777称,她将车停在贵医附院内的停车场一夜后,当天下午去取车时,不料车窗被无故砸坏,目前,她正在和该停车场的负责人交涉,希望对方能给一个说法。
记者接到李女士反映后,随即来到贵医附院停车场,在远离停车场约30米的地方,记者看到了车窗被砸坏了的汽车。记者注意到,该车右侧副驾边的车窗已经被完全砸坏了,碎玻璃落在座位上。据李女士介绍,5月24日下午6点左右,她和家人将车开到贵医附院去看望住院的亲人,买停车票时,李女士对收费人员说,要在此停车一夜,对方收了4元钱并给了李女士两张2元的发票。然而,昨日下午5点过钟,李女士和家人去取车时,却发现右侧的车窗玻璃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给砸坏了。李女士来到该停车场管理处,欲向对方讨一个说法。
据该停车场一名吴姓经理称,李女士所停车的位置已经超出了停车场的停车责任范围,并且在路边都有文字提醒的,是不能在超出范围内停车过夜的,因此不能够对李女士被砸坏的车窗作出赔偿。李女士却认为,既然对方收了她的停车费用,那么就应该对车辆的安全加以照顾,况且当时她停车时,对方也没有交代什么地方才能停车过夜,她希望对方能够为此作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