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变相公开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三种违规行为将被坚决取缔
本报讯(记者文锦)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切实维护我省证券市场正常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并告诫广大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通知指出,非法证券活动手段隐蔽、欺骗性强、蔓延快、社会危害性大,涉及人员多为离退休、下岗职工等。我省将坚决取缔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三种违规行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执法合力。省上“打击非法发行交易股票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更名为“陕西省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为省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成员单位有陕西证监局、陕西银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外,增加省金融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人行西安分行、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等单位,相关协调工作由省金融办负责。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揭露非法证券活动表现形式、主要特点及其严重危害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告诫投资者“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的规定,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辨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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