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该去向何方?
江西人刘兰成(化名)正处于两难之中———到底是要将100万元攥在手里,等待政策放宽,还是要买一个10万元的经营许可证?
5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表示,今年将不再登记新网吧。
正是这个《通知》的下发,让刘兰成突然没了主意。原本,他计划拿手头的100万元积蓄投身网吧业,谁知当网吧筹集到一半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刘兰成心有不甘地说。
所有在4、5月份筹备网吧的业主遇到了和刘兰成相同的问题,执照批不下来,意味着或抽身而退,或静观其变。
由于程序的审批在制度上被卡死,一个经营许可证就变成了紧俏商品,据刘兰成介绍,一个许可证在南昌已经被炒到了10万元。
刘兰成在南昌市文化局有一个铁哥们,此人向刘透露说,此后国家有关部门还会继续有新的政策波动,但要重新松开已收紧的“口子”,恐怕要到2008年奥运会之后。
刘兰成不得不考虑买一个经营许可证,这样才不会让机器闲置,不会让每天的折旧费白白流逝,但10万元也不是个小数字,这让刘兰成犯了难:“自己的网吧究竟何时才能开呢?”
网吧两极分化严重 黑网吧向乡镇转移
北京的一家网吧上网费3元/小时,占有3层楼,拥有240台机器,环境整洁,坐椅干净,灯光柔和,安静舒适,甚至还设有吸烟区和女宾区。
吉林省长春市郊区的一家网吧上网费2元/小时,占有两层楼,拥有150台机器,键盘上满是烟灰和油污,坐椅上也污迹斑斑,灯光昏暗,不时有语聊者喊出脏话,烟雾缭绕,乌烟瘴气。
这是两家处于不同地段的网吧最直观的对比。据网吧帝国网创始人、上海律协信息网络法研究会特邀委员赵福军介绍,目前国内网吧两极分化严重,黑网吧在2005年时已经大规模向乡镇转移。一些业主甚至在图书馆、大中专院校以“电子阅览室”、“电脑学校”等名义变相经营黑网吧。
江西省一个偏远山区修水县,就曾经开设了42家网吧,有19家散布在各乡镇,其中就有7家黑网吧。
由于乡镇监管能力薄弱,黑网吧在大城市寻求不到机会,就逐渐开始“下乡”。
“在基层执法过程中,‘人情执法’变得更加简单。”赵福军说,“比如说,若有朋友关系,管理部门会对黑网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外,多部门管理也让黑网吧有了可乘之机,多部门管理往往存在着权力交叉和权力轮空的局面,实际上这样监管漏洞更大;还有一些管理部门身处基层,胆子要大一些,在网吧审批环节上变相地玩起‘权力寻租’,即使手续不全,也会为网吧提供便利。”
网吧将趋向连锁经营
2003年4月22日,文化部决定拯救整个网吧业,它于这一天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这则《通知》被业内广泛称为“15号文”。
赵福军介绍说,从中已经可以看出国家要发展网吧连锁经营的决心。“这样做的好处是,网吧变成连锁经营后,一方面会方便管理,另一方面也会让管理者们‘放心’。不但会解决互联网数字鸿沟难题,还会逐渐消除社会对网吧的争议。”15号文的意义也在于此。
但是,4年之后,管理者们发现,连锁网吧并不如想像中那样朝气蓬勃,各地都有连锁网吧出现,到现在有100家左右,但远远未达到预期的局面。相反,现在国内网吧的主力军仍然是单体网吧,原来被授权为“国字号”的10大网吧连锁公司,目前可以存活的寥寥无几,大多数是名存实亡。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赵福军分析认为,一方面是法律的原因。为了解决网吧单体存在的种种问题,连锁网吧势在必行,由文化部出台的15号文以及由商务部出台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法律效力的层次性上都仅仅属于部委规章的范畴,只是行政执法的依据,还不具备更高层次,例如法律或行政法规所具有的司法或狭义的法律指导约束力,而且这些部委规章并未具体明确的定义和规范连锁尤其是网吧连锁的问题,这也从某个侧面说明了网吧连锁业态自身的不成熟;另一方面,15号文甚至成为了一些大型公司进行行业垄断的“法宝”,这些网吧连锁公司甚至在还未挖掘出一套合理可行的市场运作方式前,就忙于“圈地运动”,盲目追求单体网吧的加盟数目,却忽视了培养成熟的商业模式,中国联通的惨败也在于此。
赵福军透露说,15号文近期还会修改,对网吧连锁业的发展将有一定的裨益作用。
有关法规需完善
相当于网吧行业“圣经”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赵福军质疑,他认为《条例》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补充修改。
“网吧是什么?”赵福军质问道,“《条例》中并没有明确指出”。也就是说,网吧运营10年来,还没有人可以从法律角度解释网吧究竟是什么。
按照赵福军的说法,《条例》中只规定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并没有规定其规模、大小、数量,“难道说我们在大学宿舍里六位同学分机上网就是网吧吗”?赵福军觉得有些可笑。
另外,网吧是服务场所,还是娱乐场所,《条例》中也没有规定。按照《条例》中的字面意思,网吧应该是服务场所,但事实上网吧却是在按照娱乐场所缴税,服务场所仅需税收5%,而娱乐场所却要交25%。“娱乐场所是可以通宵营业的,但是网吧却不可以。”说来说去,网吧很尴尬,究竟处于什么样的地位,是什么样的场所,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以致于概念非常混乱。
《条例》中禁止网吧对未成年人营业,这一点赵福军持有不同意见,他认为未成年人反倒应该是网吧的消费主力。“未成年人需要网吧这样的平台来接触互联网,如果单凭课本上的知识和学校一月几次的微机课是难有成效的。”赵福军认为,错不应该全部归于网吧,对于未成年人沉溺上网,家长和学校都有责任。网吧中还会经常涉及到侵犯著作权问题,如果一个网吧架设服务器,搜集盗版影音资料,哪怕只用于网吧内服务,仍然会侵犯到原作者的著作权。前不久,一名山西的网吧业主就因此而获刑。可行的方法是,网吧和某些影音平台建立合作,通过他们来播放授权的影音资料,而对方则利用网吧为自己提高流量。
相关链接
世界上最早的网吧
1994年9月1日,正在英国伦敦大学攻读认知心理学博士学位的波兰姑娘爱娃•帕斯科(EvaPascoe)在英国伦敦西区开设了世界上第一家网吧———Cyberia。
国外网吧现状
美国
在美国,网吧就是稀有品种。在一些休闲娱乐场所、广场、公园、机场、候车厅、酒店里,很容易找到一些电脑,可以通过投币来获得使用权利。
欧洲
欧洲网吧几乎是大型连锁网吧。以英国最有名的EasyEverything为例,在欧洲很多著名城市开设了20多家分店,如巴塞罗那、马德里、柏林、巴黎、阿姆斯特丹等……迄今为止,已有超过200万名顾客光临过EasyEverything。
韩国
韩国在网吧管理方面已经有了一整套的规范法律和各种规定。韩国“文化观光部”有下属机构专门负责管理网吧,另外还有一些民间协会来对网吧进行监控规范。但韩国网吧的发展前景堪忧,许多大型网吧的老板已经准备关门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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