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红十字会农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贫困农民大病医疗救助
贵阳六区县市 医疗救助试点
金黔在线讯日前,记者从贵阳市红十字会获悉,乌当区、花溪区、清镇市、息烽县、修文县、开阳县被列为贵阳市今年第一批参与新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的试点,各级红十字会将对农村特困人口参与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提供帮助。
据了解,各参加新农合救助的试点基层红十字会,将根据市红十字会要求,组织社会募捐,建立红十字会农村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医疗救助金原则上用于贫困农民大病医疗救助,也可用于未列入政府医疗救助范围的困难群众、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农民等。
申请医疗救助,应当由救助对象本人向基层红十字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农村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申请,先由基层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按规定报县红十字会审核、批准。救助对象因患病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红十字会还将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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