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佘殿福见习记者熊伟)镇江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价格部门查处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件约占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的1/4,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仍然是比较突出的问题。
在药价方面,立足源头遏制虚高药价。进一步改进药品政府定价的方式,对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管理,严格把好药品定价关。选择部分政府定价的品种,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试行制定出厂价格,规定流通环节和医院的加价率,通过顺加的方式,切实降低药品虚高的零售价格。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的价格监管,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对临床应用广泛、疗效确切的廉价药品,在价格上给予扶持。制定促进医疗机构使用廉价药品的政策,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廉价药品。鼓励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简化包装、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等方式降低成本。省内企业生产省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允许按出厂价加规定加价率直供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在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根据医疗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医疗价格管理工作坚持公共医疗的公益性质,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综合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政府对医疗机构的补偿状况、医疗技术水平。利用价格政策,鼓励科技含量高的先进医疗技术和科研成果的临床运用,按照补偿技术投入成本的原则,对医疗机构独有的医疗服务项目加快审批进度,实行一事一批,制定试行价格。强化城市社区和农村的医疗价格管理。按照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补偿成本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要求,根据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群众承受能力、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在省定标准幅度内,制定部分基本医疗项目价格。
逐步完善单病种限价政策。大力推进单病种限价收费改革,在现行省定范围基础上,扩大限价的病种;科学合理制定医疗机构限价水平,引导病人合理分流。有条件的市(区)选择在部分社区、乡镇医疗单位试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加强与医保机构的沟通,建立补偿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享受单病种医疗服务患者受限等问题,减轻患者负担。
完善医用耗材价格管理办法和措施。针对高值耗材中间环节层层加价、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病人负担过重等问题,研究和落实医疗器械及医用材料价格的干预措施,对中间环节的加价率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加强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公布重点品种价格信息,引导企业合理确定价格,指导病人合理选择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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