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公共设施专项规划项目建议书》提出
编制全新发展规划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本报讯 (记者冯杰)据规划专家介绍,三大因素促使龙岗必须在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上有新的举措:
首先,根据《深圳市2030发展策略》以及相关规划要求,龙岗将成为向粤东北地区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区域性现代化服务中心;深圳市东部地区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以商贸、金融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龙岗城市核心区;由于城市功能定位的转变,急需对龙岗区公共设施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及完善。
其次,城市发展与大运会申办成功对公共设施建设提出新要求:大运会成功申办,为龙岗加快国际化进程提供机遇,同时也对龙岗公共设施建设提出新的标准和要求;体育新城、东部新城城市发展新城模式的提出,需要与之水平相符的公共设施;同时,提升区域城市功能品质、打造区域城市品牌形象、强化对外服务及辐射能力,也必然需要对应高标准、高品质的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再次,保障城市的稳步发展,也应完善基础公共设施建设。规划专家介绍说,龙岗区正处于城市化初期,城市发展的历程及城市发展的本质变化使龙岗区现状公共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总量不够、分布不均、服务水平落后”等现状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此外,《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中也明确提出了应该落实“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社会公平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
为适应形势的变化,由龙岗规划分局编制的《龙岗区公共设施专项规划项目建议书》提出,应检讨龙岗以往的规划,编制适应形势发展的全新的龙岗公共设施规划。
该建议书提出,应从以下两个层面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第一层面应针对龙岗功能定位的提升,以树立龙岗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提升龙岗城市形象为目标,确定符合龙岗区功能定位的城市区域级公共设施项目;如体育设施、星级酒店、文化设施等项目的建设。
第二层面主要针对政府主导、公益性的公共设施,对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等城市基本公共设施进行检讨并进一步完善;从而满足区域城市自身的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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