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晋都市报
原古交市安监局局长闫全维涉嫌受贿604万元
儿子赌博老子“埋单”
本报讯 (记者 程培青) 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索要贿赂高达604万元,其中为儿子归还赌债就高达354万余元。
56岁的闫全维是古交市梭峪乡会立村人,原任古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系古交市第五届人大代表。2003年10月19日,古交市梭峪乡人民政府批准会立村第二煤矿进行公开拍卖,时任古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的闫全维得知消息后,找到古交市某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闫三(化名),就拍卖该矿一事进行了商谈。最终确定由闫全维负责竞买和办理该矿所需一切手续,闫三负责筹集竞拍所需的资金及以后的生产经营,商定好以后,闫全维分别给另外两名参加竞拍者闫四(化名)、徐明(化名)打电话,让他们退出竞拍。
2003年11月9日,闫全维以会立村村民杨某(闫全维外甥)的名义竞拍下了会立第二煤矿,竞拍资金3030万元,由闫全维如数缴清,该矿遂由闫三负责经营。竞拍成功后,闫全维利用职务之便,安排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会立第二矿予以关照。2003年12月底以前,古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为该矿违规办理了井下整顿、复产验收、恢复生产的有关手续,从而使会立二矿的恢复生产、正常经营所需的手续全部合法化。
2004年3月19日,闫全维的儿子在澳门赌博输钱后,闫全维让闫三为其儿子偿还赌债35万元。2004年6、7月间,又让闫三为其儿子偿还赌债214万元,2004年12月,再次让闫三为其儿子偿还赌债105万元。2005年12月,闫全维向闫三索要了三部汽车,分别为价值30万元的本田吉普车一台,价值45万元的奥迪A6轿车一台,价值25万元的广州本田轿车一台。2006年1月6日,索要人民币150万元。以上共计价值人民币604万元。
庭审中,闫全维称,自己对指控的事情了解,但是情况并不是指控所述。对于他参与拍卖会立第二煤矿的事情,他称:要参加拍卖会立第二煤矿的人必须是本村人,所以他的大哥闫刚(化名)出面找他商量如何买煤矿。对于这个煤矿他与闫三有协议的,当初煤矿拍卖成功后闫三负责借款给他,然后煤矿由闫三负责经营两年,两年后交还给他,为了保证煤矿的正常开采。闫三每年交纳150万元保证金。在法庭上,闫全维一直称自己活了这么多年,“认错了人”,至于什么人他说大家都清楚,并不需要说。对于受贿的事情,他也屡次对法庭说是“冤枉”。当说到参与煤矿复产的问题时,闫全维说当时古交有120个煤矿需要整顿,最后116座煤矿顺利通过验收,会立第二煤矿从拍卖到接管,所有的手续都是合法的。包括恢复生产,那是市政府决定的,不是他能决定的。对公诉机关提出的受贿,他予以否认。对闫三给其儿子的第一笔35万元,闫全维并不知情。第二笔214万元中的110万元是自己的存款,剩余的114万元是向闫三借的,并不属于受贿。对于后面闫三给其儿子105万元的赌资,闫全维并未作出回答。
中午12时许,法院宣布休庭,下午接着再审。法院将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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