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优先权”应该给谁
据报道,今年起杭州市将在全市范围选择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150名左右的民营企业家,每年由市里统一组织,选调优秀的各科医务专家,由地方政府拨付专项资金,分批为民营企业家进行健康体检。
优先民企老总是错位
■ 单士兵(江苏 评论员)
对民企老总实行“福利优先”,杭州政府的理由是——“民营企业家作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变革的推动者,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健康问题不仅仅是个人的私事,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关系到杭州市的经济发展。”
在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今天,对政府来说,难道那些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普通公众,他们的健康就只是个人的私事吗?他们的命途就与社会健康、持续、稳定没有关联吗?在社会福利与保障面前,平等与公平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这种拿纳税人的钱来为有钱人健康埋单的做法,本身就暴露出个别地方政府公共福利与公共服务悖离了社会公平与正义。
政府的这种行为让民企老总享有了特定的公共服务优先权。公民在纳税面前是平等的,国家税收本身具有强制性与无偿性特点,根本无须政府以纳税多为由来媚商,否则的话,就意味着国家纳税也可以打折扣了。
更为重要的是,公共财政是一种“有限财政”,只能用于提供“满足基本需求”的公共产品,诸如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经济适用房建设等。公共财政必须满足公共性、公平性和公益性的诉求,即要求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必须是无差别服务,能够平等地惠及每一个人。惟有如此,政府行政才能实践其应有的公平与正义。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看出政府为民企老总体检埋单本身的非正当性了。
应优先困难群体
■ 魏文彪(南昌 编辑)
财政资金并非绝对不可以用于特定群体,但是这一特定群体只能是那些生活困难的公民。因为生存是人的基本权利,当公民难以维持基本生存条件,生存面临威胁时,政府与社会有义务提供必要的资助,以帮助他们实现作为人最为基本的生存权。同时,尽管人们的经济状况不一,但是从理论上说,每一个公民都存在着沦为贫困状态需要他人救济的潜在可能性,因而救济困难群体实际也就是在为人人可能获得救济铺好道路,因而纳税人都会同意对税款安排救济困难人群的用途。而且救济生存困难人群也是体现社会文明的需要,因而用税款救济生活困难人群符合广大纳税人的意愿。
部分沿海地区经济相对富裕,但是显然还没有到社会保障与公共事业已经尽善尽美的地步,同样存在着生活困难人群,在这种情形下,财政资金的使用显然应该向着社会弱势群体倾斜,而不是给予生活富裕人群以更多的额外关照。这更为符合公民纳税的本意,也符合财税收入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基本原则,是通过税收杠杆作用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用财政资金安排民营企业家体检与度假,实是财政资金使用上的错位,应该得到扭转与纠正。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人们收入差距不可避免会拉大的情形下,政府应该多些雪中送炭而少些锦上添花,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更多地体现财政的公共、公益特性,通过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来促进社会公平、文明与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