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乐克)昨日,武汉一位市民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很多有同类遭遇的消费者一颗“定心丸”:原来,在“三包”期内,国家对那些“大嗓门”家电的退、换货有明确的规定。
家住武昌关山的卫先生向楚天都市报投诉,近日他花1930元买了一台号称“静音”的冰箱,回家一试,不仅不静音,而且“嗡嗡”声感觉比一般的冰箱要大很多。
关山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按规定,该冰箱实际运行噪音不能超过39分贝。当即责令商家根据卫先生要求,免费更换了另一型号冰箱。
武汉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2005年8月1日起,国家强制性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正式实施。按照该规定,冰箱、空调、洗衣机、微波炉、抽油烟机和电风扇等6类产品必须在铭牌或产品说明书上明示噪音值。实测值与明示值只允许相差3分贝。
武汉市工商局人士介绍,今年以来,该市“12315中心”共接到家电类申诉50件,其中19件与产品噪音有关,与电冰箱有关的申诉占了28%。
有关部门介绍,按规定,检测可要求厂家售后人员上门进行,也可向武汉市质监局家电产品检测站申请检测。如测出噪音值确实超标,检测费用按规定由商家承担。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规定,家用洗衣机的洗涤、脱水噪声最高限值分别为62、72分贝;容积在250升以下、以上的冰箱,噪声限值分别为45-47分贝、48-55分贝;按制冷功率大小,空调噪声限值在40-68分贝;微波炉噪声限值为68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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