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集中警力,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公共场所及居民住宅小区、胡同里巷的流浪犬和违章犬开展了全面清理清查和收缴。至今天零时,共收缴流浪犬、违章犬549条,其中包括市区内绝对禁养的大型犬68条。
本报于25日刊登“俩狼狗咬伤多人”的报道引起社会高度重视。昨天9时许,记者随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组成的督导组,来到公安河东分局二号桥派出所。记者看到,该所收缴流浪犬的犬车笼内已经装了十多条大大小小的流浪犬。当督导组一行来到地毯厂路时,发现某单位的平房院内有一条被称做“长毛狼”的烈性犬。见陌生人来到,乱蹦乱跳、高声直吠。民警上前欲予收缴时,一女工作人员欲关门隐藏该犬。经民警工作,她最终只得打开栅栏门,民警随即将该犬收缴。其后,民警随着犬吠声找到了一旁的某机械厂院内,在该厂后院内收缴了两条大型犬。这之后,记者又随督导组来到了公安河东分局鲁山道派出所,在一环卫部门工作点,发现了一只在院内放养的烈性犬,也当即予以收缴。当日晚,督导组来到了和平区,并在成都道与桂林路交口的草坪内发现有两只白色大型犬,督导组工作人员及时将此情况通报给公安和平分局治安科予以收缴。
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至今日零时,全市共收缴流浪犬、大型犬549条,且公安机关仍在继续全力开展此项工作。在谈到流浪犬这一问题时,该负责人说,造成此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正是犬只注册期,有的养犬户不愿给犬只办理准养手续,在公安机关加大收缴违章犬力度的情况下,很多人将所养犬只弃养。这些流浪犬长期居无定所,食用不洁食物,又无免疫措施,极易染上狂犬病,给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他借本报呼吁,居民养狗最好有始有终,而不能让其流浪街头,变成社会的隐患。如果实在不想再养了,应该将犬只送到所在区县的养犬管理办公室,或当地公安派出所。当然,这不包括市区内绝对禁止豢养的大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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