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10时30分,德惠市德惠路58号的德惠宾馆3楼,309室门上挂上了一块金底黑字的牌子——“吉林德惠长银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贷款公司”)。虽然这块牌子并不起眼,但这是一个标志,标志着我省首家对农贷款公司的成立,也标志着去年年底中国银监会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市场准入后,我省已经具备了所有这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范围:只对德惠辖区放贷
“包括贷款公司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吉林银监局副局长王洪志在昨天的揭牌仪式上如此表示。
德惠这家“贷款公司”的身份有点特殊:由长春市商业银行筹建,是长春市商业银行经吉林银监局批准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作为“贷款公司”的出资人和主管单位的代表,长春市商业银行行长程松彬表示:“‘贷款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德惠辖区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不能跨区域经营。资金来源将由长春市商业银行提供,现在已经有德惠市经济开发区的一些企业在联系办贷款的事宜了。”
即便是两个亿的贷款,只要手续齐备,也能保证3日到账。程松彬表示,成立这家“贷款公司”之后,将更加贴近农村实际、可以现场办公,基本上可以保证2日内放款。
趋势:金融机构回归农村市场
此前,由于农村放贷成本过高,盈利空间有限,四大国有银行在2000年前后纷纷撤离农村网点。企业、农户办贷款不但需要办各种手续、甚至有时还要到处“找关系”。随着近年来农村金融市场的风生水起,城市商业银行回归农村金融领域正在引起人们新一轮的关注。
“现在国家对农村金融这方面的政策门槛放低,农村金融资金需求量大,对城市商业银行来说,是一条新的‘盈利渠道’摆在面前。”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教授石晶认为,长春市商业银行是地区性的金融机构,此次通过出资设立“贷款公司”的方式,业务在向农村延伸,等于是在农村建立一个分支机构。“目前,有金融机构回归农村市场的趋势。”石晶称。
(新文化报·新文化网 记者 黄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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