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宁夏频道5月29日电 据宁夏《法制新报》报道,宁夏永宁县主管卫生工作的纳副县长撕毁卫生监督标志,“借”卫生执法车当专车,使用月余仍未归还。据了解,该车系中央财政218万元专项资金为宁夏卫生监督执法部门配备的12辆卫生监督执法车、现场快速监测车之一,是分给永宁县卫生监督所的。
5月27日,据永宁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4月6日,该所领到一辆欧蓝德牌小型越野客车,次日,纳副县长就将车要走了。4月16日,纳副县长将该车交回,让卫生监督所入户。此时,车上贴有的卫生监督标志已被全部撕毁,警灯也被卸了下来。为了入户,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又将该车恢复原貌。4月30日,该车刚入户,又被纳副县长要走。
永宁县卫生监督所一负责人介绍,由于车辆紧张,该所卫生执法人员不得不经常乘坐报废的皮卡车,有时还不得不租车到执法现场,工作人员意见很大。
纳副县长强调,由于给他配的车使用年限已超过10年,经常出毛病,所以他暂时借用了卫生监督所的车。
据悉,今年4月2日,自治区党委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其中一条明确规定: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自治区卫生厅监督处郑华主任表示,他们将对此事进行追查。
(来源:新华网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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