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记者 崔清新) 司法部29日就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发布公告。公告说,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5日至2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今年的考试时间为9月15日、16日。
公告说,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6月5日至20日之间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legalinfo.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期间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现场报名期间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公告说,有“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公告对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情况进行了规定,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据介绍,这次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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