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检查组安排听取省各有关部门汇报的当日,如东县就发生了19人死亡、失踪的特大海难事件;4月18日上午,检查组目睹了接连发生的两起交通事故现场,事故中均发生了人员伤亡……”在昨天的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坚谈起今年4月份带队检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的情况,记忆犹新。
38人因重特大事故丢“乌纱帽”
叶坚介绍说,江苏已连续4年实现了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去年江苏省发生各类事故42626起,死亡7634人,同比分别下降10.7%和10.5%。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逐步趋好。
从2003年10月到2006年5月,江苏已查结了54起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法对44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其中党政纪处分340人(撤职以上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3人,已追究刑事责任65人,经济处罚26起,罚款213.35万元。
万余企业超三分之一“高危”
然而近年江苏重特大事故频发,再次敲响“警钟”。叶坚举例说,去年7月28日发生了盐城射阳“7·28”化工爆炸特大事故,造成22人死亡,2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万元。今年一季度又发生了东台“3·16”化工爆炸重大事故,造成4人死亡;南通如东发生了“4·16”特大海难事故。不久前的“五一”黄金周期间,南京江宁又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恶性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两车焚毁;5月12日,常州又发生了一起锅炉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厂房被毁。
检查组发现,事故频发缘于目前江苏安全执法存在三个明显反差:一是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落实得较好,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高危险的工作岗位,要求从业者的安全生产素质高,但实际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低;三是现阶段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而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江苏化工生产企业已达12346家,其中超过三分之一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危化品经营的企业更是多达5.6万余家。
事故死亡八成以上是农民工
“每年全省各类生产事故,统计的死亡人数在七八千,其中有70%至80%都是从农村出来辛苦打工的农民工。几年下来,全省就有上万农村家庭因生产事故陷入灾难。”叶坚痛心地说,江苏省是农民工流入和输出大省,目前农民工总量高达1200万人,从事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登高作业的农民工比例达80%以上。每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中,农民工占80%以上。农民工不经专业安全培训就上岗操作,是多数事故的直接成因。
为此,省人大建议,要把安全教育培训置于比技能培训更重要的位置;省安监等部门要专门编写针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教材,并实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证书制度;各级财政应当在安排农民工培训经费时充分考虑并增加安全培训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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