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5月29日电
诺顿“误杀”事件再起波澜。记者29日获悉,广州市一名律师因诺顿“误杀”事件遭受损失,于29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法院于当日决定立案审理。
由于受诺顿“误杀”事件影响,自5月18日傍晚至5月20日晚,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刘士辉律师的电脑一直处于瘫痪状态。
刘律师称,为维护合法权益,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237、243条规定,将美国赛门铁克公司告上法庭,诉请判令被告赔偿损失1644元,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刘律师称,自己使用的是诺顿正版杀毒软件,服务期限至2008年5月1日;并列出包括购买杀毒软件凭据、恢复系统收费发票、被告邮件等材料在内的九份证据。
赛门铁克公司大中华区有关负责人23日就诺顿软件“误杀”事件进行道歉,但截至28日,仍未就一些用户提出的赔偿问题作出明确回应,而只表示目前要确保所有系统快速得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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