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轿车”有事没事呜呜地叫对防盗报警器形成的扰民噪音,环保部门称归交警管,交警说我们也管不着
记者杨磊 实习生文闻 叶曼
呜呜呜,呜呜呜……前日深夜,一辆停泊在武昌武泰闸花园小区里的小轿车突然尖声地叫了起来,把附近一栋居民楼里的刘女士从睡梦中惊醒。
担心噪声吵醒已睡熟的小孙子,刘女士慌忙起身下床,把家中几扇开着的窗户关上。刘女士向记者抱怨说:“汽车报警声经常在夜深人静时响起,吵得人睡不好觉,可是也没有人管。”
像这样的噪音,不只是刘女士遭遇到了。随着武汉大步迈向“汽车时代”,汽车防盗报警器正在成为新的扰民噪音源。27日,记者在徐东大街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其中就有5人经常被这样的噪音烦扰。武汉市环保局人士也称,关于报警器噪声扰民的投诉呈增加趋势。
对此,环保部门认为,这种噪声属交通噪声,应归交管部门管理;交管部门则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赋予交警管理机动车防盗报警器的职责。
现象
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报警器呜呜地叫了20个小时
5月20日晚9点多,武昌滨湖名都城小区内一辆黑色三菱轿车报警器开始鸣响,尖叫声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下午5点左右,500多户居民20小时难以安宁。后来,梅苑派出所2名民警赶来,在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和居民代表的共同见证下,请来锁匠撬开车门,将报警器关掉,噪声才停止。
一遇雷雨天轿车便响成一片
家住武大水电校区的阮先生向记者抱怨道,晚上一遇到雷雨天气,就别想睡好觉。每一次打雷,楼下的轿车就开始尖叫,反反复复,让人难以入睡。
今年春节期间,热热闹闹的鞭炮声此起彼伏,由此也带来了汽车报警器噪音扰民问题。关山街长江社区居民刘师傅说,鞭炮响过了,汽车还会继续叫上一阵。
马路边泊停的轿车夜半尖叫
家住洪山区政府机关宿舍的李先生称,夜晚,一些车辆停放在小区外的马路边上。每当大型车辆轰隆隆地通过时,就会引来此起彼伏的尖叫声。有时刚睡着,就被报警器吵醒了,几乎每个晚上都是这样。
分析
在旁边大声说句话都可能引发尖叫 一些轿车为何这敏感
据记者了解,防盗报警器一般采用震动感应的原理,一旦感应器接受了震动的信号便自动鸣叫报警。因此,遇到打雷,或是被外力触碰,都可能引起报警器反应。
但有市民反映,一些轿车的防盗器也太敏感了,在旁边大声说句话,都可能引起报警器尖叫。
对此,武汉市精英汽车装饰店的业务主管石义才作了解释。他说,报警器的敏感程度是可以调节的。在安装时,有的顾客为更好防盗,要求将灵敏度调高一些,报警器因而很敏感,有轻微的震动也会尖叫。
竹叶山环宇汽车美容徐东店工程师陈秀龙说,有些小厂生产的报警器质量难以保证,会出现长时间鸣叫或者感应特别敏感等问题。
探访
一有风吹草动就叫个不停 车主也为报警器所累
报警器频繁误报,不仅吵闹了居民,也让一些车主成天提心吊胆。
昨日,记者在洪山区广埠屯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车主。
车主陈清涛说,他以前也曾安装了报警器,一到半夜老是叫。起初,他担心有人在动自己的车,车一叫就起床去查看,可每次都平安无事。不胜其扰,干脆将报警器拆除了。
周先生说,他自己的车就停放在地下室,一般不会有人碰。但在他所在的小区内,还有一些车停在露天,报警器老是叫,挺让人烦的。
车主朱建军认为,报警器能发挥作用。车子刚买的时候没安装它,轮胎就被小偷卸过。安装报警器后,再没有被偷了。
管理
谁来叫停汽车尖叫声
在武昌滨湖名都城小区里,发生的汽车尖叫20个小时的扰民事件,暴露出了对这一新的噪音问题存在着管理空当——据该小区居民反映,其间,他们拨打了110、122等求助电话,但一度没有部门“认领”此事。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环保部门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报警器造成的噪声属交通噪声,公安机关可以划定“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
交管部门则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没有赋予交管部门管理机动车防盗报警器的职责,交警无权处置此事。
昨日,记者拨通110,对方表示,可以将这类投诉转到所在辖区派出所,由民警前往协调处理。
声音
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
武汉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萍:建议武汉市尽快出台治理报警器噪声的法规。
年检时应检查报警器
武汉市政协委员陈洁:建议把报警器作为车辆年检的强制检查内容,存在报警器误报现象的,不能通过年检;对提供不合格报警器的生产厂家与销售商,要依法采取惩罚措施。
调低报警器的敏感度
武昌精英汽车装饰业务主管石义才:建议车主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将敏感度调低一些,不至于频繁错误报警。车主还可以购买双向报警器。这样的话,车辆报警时,能将相关信息及时传递到车主随身携带的遥控器上,让车主及时感知,避免车辆出现长时间报警的情况。
链接
北京昆明立法整治报警器扰民 可处200——500元罚款
自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正式实施。法规明确规定,若汽车防盗报警器干扰市民正常休息,可对车主处200——500元罚款。
昆明出台法规:从今年7月1日起,机动车报警器不得长时间鸣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反者,由公安部门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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