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30日讯
(记者杜颖)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海口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草案)》,提出了今后5年立法工作的方向。据了解,该规划包括总共3大类20件法规项目。
据该立法规划,未来5年,海口还将对现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规划条例、法律援助办法等法规进行修订或修正。同时,争取完成社会医疗机构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有立法需要,但涉及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深入调研论证的立法项目。
又讯市政府提请审议《海口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在29日举行的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首次提交委员审议,该条例草案不但将所规定的公交管理内容清晰成文,而且将有关城市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协议的范本内容也一并提请了审议,特许经营协议的范本也是首次公开展现。据悉,该条例随后还将进行二次审议。
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获特许经营者需向金融机构存入履约保证金。当违约责任出现时,乙方(经营者)要配合甲方(市交通局)按双方确定的违约数额将违约金提取支付给甲方。特许经营期间,经营者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转让、出租和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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