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禁止性骚扰,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29日,《四川〈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提交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语言、文字、图像、信息、肢体行为等形式都是性骚扰,那么酒桌上的黄色段子、手机发送黄色短消息算不算性骚扰呢?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系系主任王建平教授表示,黄色短信、“荤”段子都算性骚扰。性骚扰成立有个重大前提,就是被骚扰的女性是否愿意接受这些行为,如果女性不反对,就不能构成性骚扰。如果反对,就是性骚扰。
新的修改草案中规定:“在工作场所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造成损害,单位或雇主存在过错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次将用人单位搬上了办公室性骚扰担责的位置,王建平表示,在实践中,办公场所是性骚扰的多发场所,相对于公交车、电梯等公共场所更容易举证。
取证难,这是性骚扰案件的一大特点。即使现在把严禁性骚扰写进法律,要获得法院的认定也相当困难。如果参照“医患纠纷”进行举证倒置,那么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女方利用,报复或者以此勒索男性。
王建平说,发个黄色短信,男方只觉得好玩,女方却认为是性骚扰……防止性骚扰最好的办法就是预防。女性在公共场所不要穿得过分暴露;此外,要对性骚扰行为作出反应,喊叫、拒绝。
在服务行业,商场的女性员工遇到性骚扰的尴尬事件比较多,面对员工的投诉,企业往往陷入取证难的困境,希望借助于法律来严格控制。有关人士认为,将法律实践与企业机制相捆绑,通过企业内部的管理来预防性骚扰,即所谓的员工不轨,老板埋单,作为企业,会大力支持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据《天府早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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