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5月29日表示,我国年内有望出台新规定,将文物出境标准的底限由此前的1795年调整到1911年,一些重要文物的底限设为1949年,对少数民族地区重要文物设限为1966年。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文物出口或个人携带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除经国务院批准运往国外展览的以外,一律禁止出境。(刘琼)
资料图片:5月22日拍摄的河南省焦作市元代古墓出土的彩绘陶俑。 新华社发(杨帆 摄)
文物局《文物出境审核标准》修订会在杭州召开
修订文物出境审核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文物工作方针的一项关键性管理措施,也是坚决防止重要文物流出国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现行的文物出境审核标准为六十年代所制定,随着时间的推移,根据国家保护、收藏文物的需要和文物国内存量变化情况,调整出境限制的文物种类,重新制定新的年限标准迫在眉睫。
国家文物局多次组织国家文物鉴定委员及有关部门、专家就此进行专题讨论。新的《文物出境审核标准》可望不久正式发布。
文化部启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定于5月21日上午9:30在文化部办公楼309举办2007年文化遗产日新闻发布会,由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领导介绍有关情况。
张柏:今年我们将在总结去年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文化遗产日的各项工作。今年的主题是周部长方才已经讲了,是“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这符合我们国家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的精神,也反映了文化遗产工作越来越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大局,融入民众的日常生活,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意签署双边协定 加强打击文物走私方面的合作
1月20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前右)和意大利文化遗产与艺术活动部部长罗科·布提廖内(前左)在协定签字仪式上交换文件。新华社记者喻菲 摄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