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查45名未成年嫌疑人
75%的不良少年有吸烟史
本报讯 (记者黄秀丽)朝阳法院对今年以来起诉到该院的45名未成年嫌疑人的调查显示,有75%的人有吸烟史,大部分未成年人买烟时不会有任何障碍。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于6月1日实施。该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成年的,应当要求出示身份证件。违反此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张文娟律师认为,该法没有明确处罚的执法主体,也没有明确处罚的方式和幅度,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中心负责人佟丽华律师表示,这就给行政部门留下了很大立法空间,建议北京和其他地方尽快启动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
据朝阳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法官刘鹏介绍,他们对今年1月至4月的起诉到该院的45名未成年嫌疑人进行了调查,发现有34人吸烟。这些不良少年文化程度较低,除两人为高中文化程度外,其他都在初中以下;属于流动人口子女的有32人。吸烟的费用65%来源于父母给的零花钱,还有20%是抢劫、抢夺他人的钱;有29人的家长明知孩子吸烟但管不了。刘法官认为,防止未成年人吸烟,应首先关注流动儿童的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