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茗实习生张燕)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获悉,已经过两次审议修改的《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昨再次提交会议审议。草案修改二稿明确规定,社区要建艾滋病关爱场所。
草案修改二稿对手术病人术前检测与产前检测作了区别规定,“建立艾滋病监测实验室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孕产妇进行产前艾滋病筛查检测;经本人或者其亲属同意,对手术病人可以进行术前艾滋病检测。”同时,针对外出务工人员情况,草案修改二稿规定,“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在机场、车站、码头设立临时服务站点,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免费咨询、检测者提供服务。”城市是艾滋病的多发区域,草案修改二稿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在乡(镇)、社区建立关爱场所,提供心理、医学咨询服务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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