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体育局召开的2007年游泳场所安全工作会议了解到,根据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游泳被列入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范围,全市有50多家游泳经营单位列入许可证管理范围,住宅小区泳池也须领证经营。
全市目前共有游泳场所50多家,主要包括海水游场和人工游泳池。其中住宅小区物业会所管理的人工游泳场所一直是管理的空白点,一些场所在场地、设施设备以及卫生等方面都不符合规定要求,大多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专职救生员不足甚至根本没有。许可证管理对经营者的专业技术、安全防范、经营场所、设施都有严格的要求,对游泳场所的开放条件如水面面积、消毒设备、警示标志、救护设备、安全保障等也作了详细规定。(记者魏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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