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路边摊贩的袋装核桃进行检查
本报记者 强军 摄
本报商洛讯(记者 强军)昨日,本报报道了312国道边摊贩出售“黑心”核桃一事。商洛市工商人员立即组织对国道边出售核桃的摊点进行检查,对“黑心”核桃进行没收,并处罚了在经营中存在问题的经营户。
昨日上午9时许,商洛市商州工商分局副局长董青民带领辖区黑龙口工商所10余工作人员对312国道边出售核桃等土特产的摊点进行检查。
看到执法人员,部分经营户赶紧将货架上的核桃转移。在一经营户摊点,执法人员打开货架上捆扎好的核桃,大量霉变的核桃暴露出来。面对工商人员询问“每袋核桃能否达到10%的好核桃”时,出售核桃的李某不敢回答。对于为何出售“黑心”核桃,有经营户说,看到别人都在出售以次充好的核桃,便也参与进来。
在检查中,董青民痛心地说:“去年2月份,分局就对国道边出售核桃的60多户摊点进行登记编号,和经营户签订了诚信经营合同,并为经营户统一制作了工作胸牌、服装、帽子、货架等物品,要求每位经营户在出售土特产时,都要为顾客开‘商品销售信誉卡’。没想到还是有人出售劣质核桃。”
截至昨天下午,工商部门共查获“问题核桃”128斤,9名不法经营者受到处理。同时工商部门表示,将不定期对这些摊点进行检查,让商洛核桃声誉不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