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独家报道了武胜县工商局书记龚远明被害致残案开庭审理情况,引起了全国多家媒体的关注。昨日,庭审进入第二天,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错综复杂,直到昨日下午3点40分,漫长的举证、质证方告一段落,今天将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举证:一千多页证据指控罪行
前天下午1点半开始,案件进入举证阶段。公诉人分别向法庭提供了关于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察、鉴定结论等证据。
此案侦办过程中,广安、达州警方先后远赴广东、湖北、贵州等省多方搜集证据,走访证人58人,其中包括龚远明当年的举报对象———原武胜县委书记孙南的妻子郑碧,证据长达1100多页,详细勾勒了被告人实施犯罪的轨迹。
质证:受伤致残不是“本意”
质证时,8名被告人表达了深深的悔意。他们对控方的证据没有表示太大异议,但都不约而同地为自己的罪责开脱。被告刘谋杰再次辩称,自己授意别人“教训”龚远明,与原县委书记孙南之妻郑碧绝无直接关系。郑虽在自己面前多次表达过对龚的怨恨,但从未要求或指使他“教训”受害人;被告张译称,在向卢兴加等人传达“教训“指令时,明确要求“不要整恼火了,只打脚,不打上半身,尤其是不打头”,没想到下边的人在执行时却走了样;而被指挑断受害者脚筋的姚远斌则称,自己只砍了一刀,没想到会将对方的脚筋砍断。
辩方:刘谋杰有重大立功表现
庭审中,刘谋杰的辩护人举证,刘在宣汉县看守所羁押期间,前后五次向警方举报一起汽车盗窃案,警方据此查明了被举报人谢某盗窃汽车6辆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70万元,谢某已于去年底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其同伙正在追捕之中。
该辩护人认为,刘的举报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刘曾通过多种渠道向受害人亲属表示歉意,并先期赔付了10万元,也可酌情从轻处罚。张译的辩护人则提供了张曾资助武胜县9名贫困中小学生,及向东南亚海啸灾区捐款的“善举”。
公诉人表示,对于辩方的举证,是否符合重大立功条件还需查实,有待法庭认定。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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