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肖姗)随着私家车数量节节攀升,停车难尤其是市中心停车难的矛盾日益尖锐。昨天,市物价局通过南京价格信息网(www.njprice.com)公布新的《南京市停车服务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类不同区域停车收费标准各有不同
我市现行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2000年出台的,如今已不能满足需求。新《办法》酝酿利用价格杠杆提高停车位的周转率,以缓解路面的交通压力。
新《办法》适用于南京市辖区范围内收费停车场和收费存车处(以下简称为停车场和存车处),并将停车场按区域划分为三个等级。目前,我市一级区域内道路停车收费为7元/小时,新《办法》调整为8元/小时。此外,为达到合理分流的目的,一级区域内的收费标准高于二级、三级区域。比如,小型车在室内停车场停车,一级区域是每小时6元,二级、三级区域则是每小时5元。
节假日等交通繁忙时段停车收费高于平时
常去新街口逛街的吕小姐说,金陵饭店和东方商城都有地下停车场,但她一般选择将车停在路面临时停车场,因为那里停车不计时,5元钱就可以搞定。而在东方商城地下停车要6元/小时,金陵饭店地下停车则要8元/小时。好好的地下停车场放着不用,路边临时停靠点却火爆异常。造成这一怪现象的原因,正是停车收费价格“倒挂”,其结果是,大量路面停车对次干道、支路交通影响严重。
对此,新《办法》明确,实行差别定价政策,即:城市中心区域停车服务费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停车服务费高于路外,白天、节假日等交通繁忙时段停车服务费高于夜间等闲时。
特别是“五一”、国庆假日期间,我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点的停车场还可以扩大停车服务费上浮幅度,由旅游景点的停车场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公布执行。
停车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
机动车长时间占路停车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新《办法》规定,二轮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停放在有管理和服务的存车处,按车种实行统一的计次收费标准;其他各种机动车存放在收费停车场按等级、车型和时段实行计时收费或计次收费。
计时收费的,停放在停车场1小时(含1小时)以内的,按1小时收费。停放在停车场超出1小时的,以半小时为一个计时收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连续累计计时收费;连续停放超过10小时,不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的,一律按10小时收费。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以上规定重新计时收费。
计次收费的,按照白天和夜晚的收费标准分别实行计次收费。对横跨两个时间段,且第二个时间段内停放时间不足2小时的车辆,按停放一次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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