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昨日出台应急预案,预警共分四个级别
本报讯记者周乐瑞,通讯员彭勇、邱创泓报道:广州将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并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以及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
预警共分为四个级别
据悉,正式出台的《预案》,对在广州地区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理和善后等工作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以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做到权责分明,降低影响。
该《预案》中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四个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要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总体应急预案》明确规定,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要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要求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按照该《预案》,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在善后处置方面,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由事发地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按照《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
同时,有关部门要编制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专业技术教材和市民应急手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教育。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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