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通讯员何伟):2003年至今,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件,大要案率为90%。其中,玩忽职守案11件;滥用职权案6件;枉法裁判案1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1件;其他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3件。
查办案件过程中,和平区检察院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针对案件引发出来的领域、行业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得力措施,边办案,边治理,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2006年以来,结合查办案件,向5个涉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建立整改措施6项,采用率达80%,结合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
工作中,该院注重法制宣传工作,通过法制宣传使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在服务经济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深入人心,调动各方面力量同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做斗争,提升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和质量效果,优化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执法环境。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工作部署,和平区检察院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取得良好效果。
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促进依法治国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依托相关行政、司法机关和新闻媒体的多方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公民,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强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这对于动员全党和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有着重大意义。
和平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将继续按照市院的工作部署,从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稳定大局出发,抓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重点查办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医疗医药、教育管理、社保资金、房屋拆迁和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发生的渎职失职犯罪,严重危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类犯罪、玩忽职守类犯罪、徇私舞弊类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