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控告申诉部门负责接待来访、受理举报、处理来信、复查刑事申诉及刑事赔偿等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个“窗口”,既是检察机关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的前沿阵地,也是检察机关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
“接待室里,老百姓的事是天大的事。”河东检察院不断加强信访窗口的职能作用,落实岗位责任制,以耐心、真心、细心接待每一名上访群众。2005年5月,家住河东区大王庄的9户居民来到接待室,要求该院帮助解决某大厦影响其住宅采光的问题,当时居民们情绪十分激动。接待同志立即按照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向主管检察长进行汇报,同时耐心听取上访群众倾诉,言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安抚好居民们的情绪。经接待人员的努力工作,上访的9户居民达成一致意见,向区人民法院起诉某大厦要求索赔。几个月后,该案一审判决,接待人员主动与上访群众进行沟通,其中的七户居民不服法院判决,又来到接待室进行法律咨询,接待同志为他们讲解了相关的诉讼权利,并认真解答了居民们提出的问题。在得知居民们决定进行民事申诉后,接待员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迅速将案件线索提供给民事行政检察科,并一直跟踪关注此案的进展情况。经过再审法院的审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上访群众最终息访。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控申科干警常说的一句话。2007年初,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走进接待室,进门后还未开口,就掩面而泣。接待同志马上迎上前去,安排这个女孩坐下来慢慢说。女孩止住了哭声,向他们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原来这个女孩姓石,是刚到天津来上学的大学生。选择走读方式的小石在河东区大王庄附近租房居住,预付给房主半年共计3000元人民币,双方签有盖章的书面协议。但不久后该房房主却称房子不租了,并单方面换了门锁,还不退还小石已经缴纳的预付房租。在天津举目无亲的小石,现在又无家可归,无奈绝望之下,她来到检察院哭诉。接待同志听了小石的陈述后,马上意识到这是一起民事案件,不属检察院受理的范围。但是接待人员没有一推了之,而是耐心地劝慰她不要着急不要绝望,完全可以通过启动正当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控申科接待员马上协助小石与所在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为小石提供了安全的临时住所。然后结合相关民事法律规定,为小石详细分析了整个事件的情况,了解、掌握了小石的诉讼请求,认真帮助她书写起诉状,并专程派人将小石送到河东法院告申庭。激动不已的小石在临走之前,向接待同志深深地鞠了一躬,这一躬,包含着无声的感动和无尽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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