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南水北调成功后,京津冀等沿线城市能够喝上“放心水”,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都加大了对南水北调水源地的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然而,陕西省紫阳县却发生了违规建楼污染汉江的事件,“新华视点”专栏2006年12月22日以《南水北调水源地“水中楼阁”污染源》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
进入5月,汉江又一个汛期已至。然而,记者近日到紫阳县回访时却发现,当地政府对于陕西省政府的要求,看起来好像什么都做了,实际上却什么都没解决。
2006年年底,记者在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的调查采访时发现,陕西省紫阳县城建局干部竟带头在汉江边违规建起“天元酒楼”。县环保局、县计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对此也监管不力,致使纷纷效仿,在汉江边上修建了包括“得月公寓”在内的多处违规建筑,肆意向汉江排放生活垃圾和污水,大大影响了汉江水质。
此事经“新华视点”专栏独家披露以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水利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组成调查组,会同陕西省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陕西省政府对紫阳县违规建楼事件做出了严肃处理,要求紫阳县在2007年汉江汛期前对“天元酒楼”和“得月公寓”两幢建筑予以拆除。
进入5月,汉江便进入汛期。近日记者再次到紫阳县回访时发现,“天元酒楼”“得月公寓”两幢楼仍矗立在汉江边。具体负责拆迁工作的紫阳县城建局新任局长徐兴才对记者说,购买“天元酒楼”“得月公寓”两幢违规建筑住房的居民,除县城建局原局长周洪违规购买房子外,还有68户人家,共8592.69平方米的房子,均有政府发放的房产证。这68户居民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高达1299万元,紫阳县是国家重点贫困县,财政根本无力承担。
陕西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在未拆除违规建筑前,紫阳县政府要加大对汉江沿岸的环境治理力度,实施垃圾袋装化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汉江水质的污染。
然而记者在汉江北岸看到,成堆的垃圾还是像以前一样在江边堆得满满的。在“得月公寓”楼下,生活垃圾散发着难闻的气味,瓶子、可乐罐子、废弃塑料袋、剩饭剩菜等各种垃圾混在一起,让人十分恶心。由于去年汉江水上涨时,淹没了这些垃圾,现在水虽然退了,但是垃圾在经过几个月的江水浸泡后已开始腐烂。看着满地的垃圾,记者真的很难相信浸泡这些垃圾的江水,竟是以后送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毛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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