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工人在脚手架上喝绿豆汤解暑 记者 钟志兵 摄(资料图片)
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今日起施行,每月3日公布高温天数
用人单位如不兑现高温补贴,劳动者可向安监部门举报
《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今日起施行,日最高温达到37℃,用人单位应发放5至20元不等的高温补贴。昨日,市气象局公布了办法的实施细则,市气象台每月3日将公布前一个月的高温资料,市民据此可了解到哪几天可领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如不兑现高温补贴,劳动者可向安监部门举报。
五区气温以沙坪坝站为准
据了解,我市目前符合监测标准的气象台站有34个。其中主城的沙坪坝、渝北、巴南、北碚四区设有观测站,没有观测站的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以沙坪坝区气象局观测站资料为准。双桥区以大足县气象局观测资料和预警信号为准。
每月3日网上公布高温天数
办法规定,高温天气预报和高温预警信号制作发布时间为每年的5月~9月。市气象局将在每月3日的重庆市气象局网站()、重庆气象网()、重庆兴农网()上公布前一个月的高温实况统计资料。市民可根据高温实况领取高温补贴。
相关政策
达到37℃可领高温补贴 单位不兑现最高罚3万元
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应发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37℃~40℃,含37℃不含40℃),按每人每天5元~10元的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40℃以上,含40℃),按每人每天10元~20元的标准发放。同时,5月~9月,单位还应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清凉饮料。用人单位违背上述规定的,劳动者可向安监部门举报,一经查实,用人单位逾期不改,将面临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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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高温 拿温度计自测不算数
市气象台台长刘德指出,气温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有三层含义,一是取一天中的最高温度,每天只有一个;二是以气象观测站的数据为准。市民自己拿温度计测到的温度不是气象上的气温。刘德解释,气象部门发布的气温数字,是通过“百叶箱”测出的气温,即在一块草地上(而非水泥地)支起一个百叶箱,四面通风但阳光照射不到,温度表就放在这个箱子里,离地面有1.5米。百叶箱中温度表所测得的“气温”,与市民以非专业方式测得的地表温度肯定不一样。而地表温度是地上测到的温度,由于阳光直射,通常比百叶箱中的温度高,有时甚至于高出十几摄氏度。所以市民会觉得预报的气温往往与实际感受到的冷暖程度不一致。探测环境不一样,气温显示不同。三是,每天天气预报不断修正,以最新发布的为准。市民和企业可根据天气预报提前安排好工作时间。
我市年均有30天高温天
“预计今年仍有20多天的伏旱!”市气候中心主任程炳岩介绍,我市平均每年有30天左右35℃以上的高温天气。《办法》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高温天气预警标识分为橙色和红色,其中日最高气温在37℃以上为橙色,40℃以上为红色。据程主任介绍,自1951年我市有正式的气象记录以来,已有16年出现40℃以上的高温天气,16年中40℃以上出现的时间最多为4到5天。
本栏稿件由记者 秦雨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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