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温立法昨天举行网上听证会,是否强制发放高温补贴成争议焦点
高温补贴不计入工资,公务员、教师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在保护之列
本报讯(首席记者谢夷)“《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草案)》网上听证会”于昨日下午举行。
其中,关于“高温保健费是否应强制发放”的争议最大。对此,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称,政府有义务强制企业发放,而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很可能与这笔福利无缘。
仅10%%企业发放高温补贴
《办法》规定,每年7月至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保健费,而且,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称,“高温保健费是普惠性质的”,不管单位是否有空调降温,都要发放这笔福利。
“规定虽好,就怕难以落实。”市工商联代表称,根据他们的调查,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中,几乎就从来没有发放高温补贴之说。
“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有发清凉饮料费等高温补贴的传统,但就全市而言,发高温补贴的企业,应该不到10%%。”劳动保障部门的参会代表告诉记者。
起草组代表表示,将通过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确保劳动者拿到高温补贴。
高温保健费不计入工资
“企业是要考虑成本的。发高温补贴的费用,肯定会通过减少奖金等变通方式省下来。”重钢代表说得很坦率。他建议,高温补贴不应强制发放,“高温期间缩短工作时间,但工资奖金不减,这本身也是福利”。
公交集团代表也表示:“在现在的用工制度下,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发放高温补贴。政府如强制企业发放,那么,政府请了客,政府也该拿钱买单。”
对此,《办法》起草组代表承认,强制发放确实涉及到了企业自主权问题,但是,高温保健费是涉及众多劳动者利益,带有公共利益性质,政府要求强制发放,与法律法规并不抵触。
而且,《办法》规定,高温保健费不计入工资总额,在成本中列支。“这部分费用是可以免税的,相当于政府也为企业承担了一部分费用。”起草组代表说。
公务员可能无缘高温补贴
据悉,《办法》的保护对象是我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对此,市政府立法评审委员、西南大学教授王学辉表示,保护对象应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例如公务员、教师等。
对此,起草组代表表示,《办法》旨在保护一线劳动者的权益。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上都装了空调,工作环境较好。这一意见,得到了与会人士的普遍支持。至于交警、乡镇干部等需要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群,与会人士建议,可以参照《办法》的相关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劳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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