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日电为了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黑龙江省将开展为期3年的“法律进机关”活动,要求全省党政群等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法制教育学习。
据了解,机关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等。
活动中,各级党校、干校要把法律知识培训列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学习中所占比重。我省将每两年组织一次全省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考核内容,逐步推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末位待岗学习或调离制度。
作者: 王松岩来源: 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编辑: 杜筱 ( 杜筱 的博客) 国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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