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翟鸿祥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7年5月31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翟鸿祥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翟鸿祥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李德生辞职 个人辞职报告范文 员工辞职报告范文 辞职申请书 队长辞职报告范文 辞职语录 谢国忠辞职 辞职报告书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翟鸿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