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13年来首次上缴红利
从今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地政府决定
本报讯据《东方早报》报道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30日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地政府决定。
政府作为股东对利润再分配
一名国企专家5月30日解释道,按照通俗的说法,所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的是政府针对国有企业经营性收支的计划,即政府作为股东,对国有企业的利润提取分红和进行再分配。
从内容来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包括收入和支出两部分。收入来源一方面是多元化企业的分红,国有独资公司将上缴一部分利润;另一个可能来源就是对于不重要的企业,国资委可以把股权卖出去。支出,一是对重要企业“要保”,补充资本金;二是解决一些困难企业的退出成本。
强调要坚持三个原则
5月30日的会议强调,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统筹兼顾企业自身积累、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及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合理确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比例;二是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政府公共预算分别编制,既保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完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要与政府公共预算相互衔接;三是分级编制、逐步实施。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体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级编制,并根据条件逐步实施。
结束只缴税不分红历史
专家表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也表明国企将结束13年不向政府分红的历史,因为收入来源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国企利润。
据了解,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的大多数国有企业都不向政府分红。这是因为当时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由拨款改为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由企业来负担。另外是当时国有企业承担了部分政府职能。因此,当时国家决定“一段时间内不向国有企业征收红利”。
随着国企改革和社保体系逐渐建立,现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社会负担早已与十几年前迥然不同。
据财政部数据,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1万亿元,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达7700亿元。据财政部研究机构估算,2007年中央企业的收益将超过8000亿元;如果加上地方国有企业利润,规模将超过1.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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