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王方遒)中小企业在市商业银行办理小额信贷,其贷款上限由500万元上调至1000万元。日前,旨在解决(或缓解)农户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哈尔滨市农户及中小企业小额信贷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据市发改委资产运营处负责人介绍,去年4月《哈尔滨市中小企业及农户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截至2006年底,已累计为全市81482户农民投放贷款13.47亿元,为77户中小企业投放贷款1.981亿元。为进一步优化流程、健全小额信贷服务体系,市金融办对原《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以《哈尔滨市农户及中小企业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名义颁布实施。
据了解,原《办法》仅设置了5万元以下的农户贷款,新《办法》则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贷款金额划分,将农户贷款分为贷款额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农户贷款和贷款额超过5万元、不超过50万元的大额农户贷款。新《办法》规定,5万元以下的小额农户贷款的担保实行市场化运作。5万元到50万元的大额农户贷款,由市民营企业担保中心提供担保。大额农户贷款的反担保方式除5户联保外,将尝试采取土地抵押、房产抵押、“五荒地”抵押、土地经营权质押等形式。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新《办法》将贷款上限由500万元上调至1000万元,并简化了贷款程序。根据新《办法》,原由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与市民营企业担保中心分别进行的贷款审定与调查,现由这两家单位联合对企业进行贷款调查,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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