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分红争论终于尘埃落定,国务院决定从今年开始,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试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地政府决定。(见今日本报17版)让政府参与国企分红,把本属于全体国民的国有资产利润拿一些回来,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企回归服务社会本位的必经之路。
一是垄断变本加厉。目前,占国企利润大头的都是一些垄断企业,如石油、铁路、电力等。这些企业通过国家赋予的特殊政策优势和资源垄断优势,聚积巨额利润,却没有向国家上缴过半分红利,大量本应成为公共财政一部分的国有财富以各种方式流入这些垄断者的口袋。在制度化的反垄断体系尚未形成前,国家参与国企分红,很可能为垄断企业进一步加强垄断提供某种道德上和制度上的合法依据,垄断变本加厉,到头来,还不是老百姓的利益受害!
二是衍生腐败问题。一旦国企红利成为公共财政的重要来源,关于它的监管问题自然便浮上台面。在现有的监管体制下,出于政绩考虑,为确保国企如数缴纳红利,很有可能在监管上对相关企业网开一面,甚至与之同流合污;企业则完全有可能把红利当成讨价还价的工具,以至于衍生出造假、欺瞒、行贿等腐败问题。
三是影响国企发展。为确保相对公平,国家参与国企分红往往以定比率方式为主。这将很难兼顾到各企业的实际情况,有可能使优势企业丧失发展机遇,使一些低效企业得以过度扩张。还有可能扭曲企业的行为方式,促使它们想方设法通过降低净利润和净利润的增长率来达到企业保留足够现金流的目的。这实际上是犯了政府以“无形之手”干预企业经营的错误。
四是盛宴如何分配?国企上缴的利润最终是要回馈给公众的,可问题是,如何才能既公平又合理地将这笔红利分到每个国民的手上呢?换句话说,如何才能把这笔红利真正用到公共需求的刀口上呢?
(作者系广州市民)莫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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