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今起执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
本报讯(文/图张嵘记者苏定伟)从今天起,德阳室内、室外临时停车收费将执行新标准:各类汽车以4小时为限,每多一小时再加收费用;临时停放不超过15分钟的不收费;事故违章车停放收费也有相应标准。
停车收费有章可循
新制定的德阳市区机动车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分别对大型客、货及载重车辆、中巴车等小型车辆和摩托车在室内外不同时段的停放收费作出了具体规定———
大型客、货及载重车辆在室内停车场停放,4小时内每次收费6元,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一天最高不得超过15元;在室外停放,4小时内每次收费4元,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一天最高不得超过10元。
中巴车及以下小型车辆在室内停车场停放,4小时内每次收费4元,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但一天最高不得超过10元;在室外停放,4小时内每次收费3元,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但一天最高不得超过8元。
摩托车在室内停车场临时停放,每次收费1元,夜间可加收1元/次,但一天最高不得超过2元;在室外按各停车点公示的停放时间临时停放,每次收费0.5元,夜间停车可加收0.5元/次,24小时内最高不得超过1元。
载有货物的汽车(含货物)夜间停放4小时以上可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50%;事故、违章车辆停放,大型汽车10元/辆·天、小型汽车5元/辆·天、摩托车2元/辆·天。
收费必须明码标价
根据规定,各类机动车停车场必须在入口处或交费处醒目位置,悬挂由德阳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目牌,明确标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超时收费办法,以及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范围、投诉电话等内容。
这些情况停车不收费
对军用车辆(含武警车辆)和执行公务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用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的抢险救灾车、救护车、殡仪车等特种车辆,、到党政机关办理公务停放在机关院内的车辆和在利用市政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场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在各类停车场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以15分钟为限),各停车场均不得收取停车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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