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秦小艳)昨日,记者从市公路局获悉,根据广东省《关于调整公路客运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今年起,客运附加费降低了征收标准。公路客运附加费征收标准从现行的每人公里征收0.03元降为0.02元,营运客车仍按座位包缴基数,其中计算包缴基数的每车次实载率由原来的70%,调整为按55%计征。
调整后的广东省公路客运附加费营运客车包缴基数,车籍为平原地区的车辆从原来的每月每座112元降到60元,山区车辆从原来的每月每座106元降到55元。
按照新的客运附加费征收标准,平原地区每辆客运班车每月大约能节约1000-2000元费用。
由于部分客运企业在降低征收标准之前就已缴费,所以市公路局提醒,已办理今年全年统缴的车辆,其多缴费额可凭有关缴费凭证前往各公路征稽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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