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旭敏报道:4月初,南昌市交管部门正式启动了小型车号牌自选业务,车主均可以选择自己中意的“靓号”。可是,这好不容易选上的好车牌,是否可以终身使用呢?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从7月开始,车报废后车主更换新车,有望继续使用原车牌。
据了解,从7月1日开始,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车牌号码。南昌市车管所综合科的陈科长告诉记者,按照最初的规定,车辆报废以后,车牌必须在两年以后才可以重新投入使用。后来,有关部门作了修改,报废车辆的车牌可以在半年以后重新使用。日前,相关部门推出《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其中提到更换新车可以不换车牌。陈科长表示,过去在重新使用报废车辆车牌时,常出现以前的违章记录没有及时处理的情况,给后来使用车牌的人带来了不少麻烦。如今提出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车牌号码,主要是针对同一车主而言,这样对于没有处理好的违章记录也能够妥善处理。
此外,从7月1日开始,交警部门还将实施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案件侦办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向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两个工作日;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由两个号码选1个增加为5个号码选1个;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不能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申请延期等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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