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江南)崔武律师读孙子兵法的心得在本报刊出后,引来读者好评如潮。今天我们继续请他来和我们聊聊他读孔子的心得。
记者:最近,央视百家讲坛推出了于丹的“论语心得”引起了轰动。然后,孔子千百年来可以说是毁誉参半,特别是辛亥革命以来,打倒孔家店的呼声不绝,文学大师鲁迅也说儒家经典里写着两个字“吃人”,并号召“扫荡这些吃人的宴席”。
崔武:在做人及品德方面我们首推孔子。孔子为我们量身定做了一套做人处世的伦理规范。但我们不能拿他的理论当治理国家的灵丹妙药。其仁义的理论只能当作一种价值观,而不能当作方法论。主要是仁义理论属于实体正义,而不是一种程序正义。我们几千年来没有注意用一种科学的程序来实现这种价值观。所以孔学往往沦为统治阶级约束人民而不约束自己的一种精神鸦片。正因为缺少一种程序和政治体制保证,所以孔学往往成为统治阶级的遮羞布,所谓“满嘴的仁义道德,满脑子男盗女娼”是也。任何一种政治理想尽管再美好,只要插在封建专制的土壤上就会变色,只有插在民主法治的土壤上才能熠熠生辉。但这不是孔子的错,这是封建专制统治者的错。他们嘴上念的是“仁义道德”,心里面信奉的是“厚黑学”。但吃人的不是“孔学”,封建专制才是“吃人”的魔鬼。我们在推翻专制以后,仍然需要伦理秩序来规范社会。在伦理重建未有起色,空洞说教盛行的当今社会,孔学的兴起可以说是应运而生。在一个高度透明的现代社会,无所不在的监督会把官员塑造成孔子所要求的彬彬君子。孔学的精华一定会在民主的社会找到真正的土壤。
记者:作为著名律师,孔学对您的律师从业有启发吗?
崔武:我和孔子有许多共同的经历。我做过教师,孔子也做过教师;我做过记者,孔子也做过鲁国的记者。他编过《春秋》,人们说:孔子作《春秋》,则乱臣贼子惧。看来,他是个专门监督官员的记者。孔子做过大法官,他曾任鲁国的司寇,相当于山东高级法院院长。我现在是做律师,我们都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我觉得孔子是一个很有人文色彩的大法官。他反对刑罚至上,主张废除死刑。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他认为治安恶化的责任主要在于统治者不能实行仁政,主张改良政治。他认为,“攻乎异端,斯害也己”,主张构建和谐社会。所以,作为一个律师,我认为孔子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律师不仅要懂法律,更要懂政治,要建立自己的思想价值体系,要站在人类文明的前沿,要做有“文化”的律师。我出任过许多有影响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在“理屈词穷”时,我会从文化的角度重新开辟战场,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进行辩护,常收到意想不到的奇效。
记者:从律师的眼光出发,您认为孔子思想的最大不足是什么?
崔武:我认为,孔子也好,孟子也罢,他们提出的仁政思想,仅仅是要求统治者做什么,并没有告诉人们怎么做,怎么实现仁政。我认为仁政不仅包括实体正义,更应包含程序正义。而且,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否则,仁政就是水中月,镜中花。封建统治者正是拿脱离程序正义的“仁政”学说来粉饰罪恶,欺世盗名的。这就是有人埋怨孔学“吃人”的原因。不过,孔子是无辜的。我们不能因为仁政无法实现而嫁祸于孔子。(更多崔武律师资讯请登录www.cuiw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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