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巴黎6月1日电(记者林晓轩)2007年2月1日起,法国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展公共场所禁烟行动,4个月过去了,这一举措收效显著。
根据法国2006年11月15日通过的一项法令,法国从2007年2月1日起,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禁烟范围包括企业、行政单位、商业中心、学校、医疗机构、剧院、火车站、飞机场等场所。
为确保禁烟效果,法国在第一阶段动用了17.5万名公务员负责监督工作。按规定,这些公务员一旦发现有人在法令规定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便可对其处以68欧元的罚款,并对公共场所负责人处以135欧元的罚款。如在某一禁烟的公共场所屡次发现吸烟者,该公共场所负责人受到的处罚最高可达750欧元。
严格的监管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据统计,法国工作在无烟环境中的企业员工比例在今年1月份为42%,2月份升至71%,3、4月份则保持在80%左右的水平。法国预防烟瘾办公室负责人贝特朗·多森伯格指出,禁烟法令在很多公共场所内取得了成功,到4月份,88%的教学场所和92%的医疗机构实现了完全禁烟。
法国卫生总局局长迪迪埃·乌森在一篇文章中写道,2006年11月15日通过的法令让法国在禁烟方面“迈出了新的、决定性的一步”。不过他指出,法国现有烟民数量占总人口的30%,距离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地区办公室提出的20%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据法国国家预防与健康教育研究所的统计,法国每年有6.6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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