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获悉,5月25日,发生在贵阳威清路口丽豪大酒店门口轿车路人相撞的交通事故已有结果,交警认定,当天驾驶车辆的方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贵阳交警一大队的事故认定书上写明:5月25日13:30许,方某某驾驶的车辆从黔灵西路驶入威清路时,与经人行横道过马路的行人姚某发生车祸,姚某受伤。
据姚某向本报反映,5月25日中午,他是被肇事车撞伤,并非只是与车体接触,驾车的女司机当天下午带他到医院检查后,他并非悄悄离开医院。他认为女司机向记者介绍的一些说法是误导读者,他认为这是一起车辆撞伤他的交通事故,不应该是一起“蹊跷”车祸。他向本报提供的医院疾病证明书,诊断结果为,姚某左足背软组织挫伤,医生建议休息两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