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茗实习生郝雯)记者昨日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获悉,本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批准了《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作出了关于修改《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决定。
法规名称: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实施时间:2007年7月1日
艾滋病疫情定期向社会公布
条例规定,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艾滋病监测和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建立艾滋病动态监测机制和信息报告、通报制度。
休闲娱乐经营场所服务员要有健康证
提供住宿、洗浴、休闲娱乐、美容美发服务的经营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承担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检查的项目。
宾馆、洗浴、美容美发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对可能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公用物品和器具进行严格消毒,鼓励使用一次性器具,防止艾滋病病毒经剃须、美容、修脚、刮痧等途径传播。
为贫困人口免费提供抗艾药物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建立个人病史档案,定期进行医学随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离开居住地时,应当告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互通情报或者转交有关资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的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物;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住院及治疗等费用。
艾滋病人员子女入学减免学杂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下列关怀措施:一、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行政部门及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提供就业帮助,组织开展生产自救。
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基础教育的,民政部门应当给予救助。幼儿园、学校应当免收学前教育阶段的保育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减免高中教育阶段的学费、住宿费。
法规名称: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实施时间:2007年7月1日
人员密集场所要设预警播发设施
条例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城镇显著位置、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设施。机场、车站、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水利工程等地方,根据需要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播发设施。
擅自发布灾害性预报要受罚
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由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责任分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电话、公众网络等传播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气象衍生灾害的预报、警报,由市、区、县气象主管机构与有关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
违反条例规定,擅自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或者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五种情形可人工影响天气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市、区、县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出现气象灾害的,应当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一、已出现干旱,预计旱情将会加重的;二、可能出现严重冰雹天气的;三、发生森林火灾或者长期处于高森林火险时段的;四、出现突发性公共污染事件的;五、其他需要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情形。
法规名称:《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正案)》
实施时间: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租汽车省级主管部门变为省建设厅
依据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修改《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出租汽车客运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其所属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具体履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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