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西路恩洲大巷最后一户拆迁户自动搬离
新快报讯(记者 黄琼 通讯员 荔法宣)66平方米老屋获100万元补偿款!昨日上午,经过广州市荔湾区法院执行人员的努力,终于成功和解执行了荔湾区龙津西路恩洲大巷地块拆迁案。
2005年,荔湾法院受理了一宗拆迁执行案件,广州某地产公司要求梁某等3人将荔湾区龙津西路恩洲大巷1、3号房屋腾空,并搬至作为产权调换的位于罗冲围的房屋。执行期间,梁某等人向广州市中院提起申诉,2006年12月市中院维持了原判。但梁某等人仍执意不肯搬离,甚至还在房屋外墙张贴了“屋在人在、屋亡人亡”等横幅,对抗法院执行。
面对被拆迁户的不配合,执行法官们对其晓之以理、析之以法,始终公平、合理调处纠纷解决问题。同时,执行法官多次向地产公司作思想疏导工作。经过锲而不舍的努力,终于于6月1日在强制执行前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补偿方式由之前的产权调换变更为货币补偿,补偿金额为100万元。
图:昨日,恩洲大巷地块最后一户拆迁户终于自愿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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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不愿舍弃荔湾老屋
新快报讯(记者 高古)荔湾区是广州老屋最集中的城区,一半以上的危破房都集中在荔湾老城中。无论是连片改造还是个别地块的征地拆迁都会遇到“钉子户”的问题。最近,倍受关注的龙津东路604号潘伟业一家要坚持原区安置而“钉”在康王路的地块上,直到现在潘家仍接受着来往龙津东路上来往行人的“注目礼”。
潘家的个案是要房不要钱。潘伟业认为在荔湾老城自己生活圈子的附近安置房源,甚至是二手的房子也可以,不能接受安置到市郊其他地点;至于补偿金额上,这家人始终都不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价。
另外,对最热点的恩宁路地块连片地块改造工程,政府方面说得很明白:全部居民均不能回迁,而补偿方式以资金为主,房源安置为副。看来老城居民逐步迁出生根地是不可避免的过程了。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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